1. 用電不交費
某些人賴著不交電費,還覺得供電公司拿自己沒什么辦法。錯!
按照《合同法》第十章第182條規(guī)定: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交付電費。用電人逾期不交付電費的,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。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,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的程序中止供電。
并且,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健全,大部分地區(qū)已經將拖欠電費納入征信系統(tǒng)或者是信用記錄。對于個人,他們可能會無法購買火車票、無法住酒店、銀行不批準貸款等;對于企業(yè),市場準入、行政許可、融資行為等優(yōu)惠政策,及經營業(yè)績考核、企業(yè)綜合評價等都可能受到影響。
另外根據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》第三十九條規(guī)定,逾期未交付電費的,供電企業(yè)可以從逾期之日起,每日按照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至千元之三加收違約金,具體比例由供用電雙方在供用電合同中約定;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,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,供電企業(yè)可以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的程序停止供電。
典型案例
某日上午,拖欠7年多電費的金某在收到停電通知書后,大鬧供電所,稱要“喝農藥死在供電所”,嚴重影響供電所正常辦公。
不但不交費,還鬧出這種事。咋辦?報警!
經公安機關現(xiàn)場調查取證,金某對拖欠電費、擾亂公共秩序、威脅供電員工等事實供認不諱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規(guī)定,金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。當天,金某結清拖欠的電費及違約金。
1. 擾亂公共秩序、威脅供電員工
有些人看上去按時交電費,但是背地里卻竊電!這種行為供電公司不但查得到,而且可以當場停電、要求竊電者補交電費和違約金的。行徑惡劣、數(shù)額巨大的,可是觸犯刑法的!
要用電,還不要電網架在家門口,供電員工挖坑他填坑,甚至站到坑里阻撓施工……這些真的是違法行為啊!
偷電線、偷塔材可是危害電力設施正常運行的??!
私設電網捕獵,犯法!
雖然有些人可能不清楚,有些人懷著絕望的心爬了上去,但是,這種行為真的違法。
選不對地點、選不對樹種,很可能違法哦!
比如,鄭大爺在電線下種樹,還覺得自己的樹苗不到兩米高,離電線遠著呢,不會影響線路安全。但是他種的是法桐樹苗,一年可以長兩米!到時候樹枝可不就碰到高壓線了……好在經過民警和供電員工的勸說,鄭大爺挪了樹。
電力用戶注意:這些行為不僅違法,而且有可能被拘留、判刑。趕緊告知你們親戚朋友吧!